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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十位编码如何更新?登录管理员账号信息管理

单一窗口账户注册需要1个工作日审核。 审核通过后,账号才能激活正常使用。

2、申报问题12、进入企业备案申请资格提示有自营和代理业务选择。 我应该选择哪一个? 自理:公司打理自己的业务,代理:公司代理其他公司的业务((提示:只有持卡并有注册记录的用户才能代理其他公司的业务) 13、默认省份行政区划城市不显示三级行政区划,自动导入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只到省市一级、二级,三级行政区划需要手动选择。 14.一级行政区划列表中没有海南省列表,请输入海南省行政区划代码4615。企业类别、企业业务类别、行业类型如何填写,请参考填写要求。海口海关官网-下载中心《报关单位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货人、收货人) 16、我司是位于特殊监管区域的双身份企业,想增加进出口业务。出口。 发货人和发货人的身份可以变更吗? 原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双重身份企业可以再次申请注册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 17.我不知道。 海关业务联系人是谁? 海关业务联系人是指公司业务联系人,由公司指定。 十八、企业申请备案时“海关统计区号”应如何填写? “特别贸易区代码”。 19、公司/其他机构的投资方式不存在现金选择。 可以现金投资。 20.个人投资者没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框为灰色,无需填写。

21、我公司是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发货人。 新的登记管理规定允许双重身份登记。 我该怎么操作呢? 您可以通过“单一窗口”点击“注册申请”,选择添加新的“企业业务类别”。 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的企业,以及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等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企业,同上。 二十二、报关员职务企业管理人员信息不可变更。 需要删除然后重新添加,并且更改无法编辑。 23、企业信息已变更,但无法通过单一窗口变更公司信息。 使用账号登录仅显示备案,不显示变更。 需要插入IC卡并使用卡介质登录。 24. 是否需要注册为外贸经营者? 自2019年底起,自贸区内企业无需先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注册登记。 25、如何查询海关备案审核结果? 当前审批结果可以在备案申请页面第一行状态栏中查看。 您还可以查询-申请表查询-选择对应的查询类型和起止日期进行查询。 26、海关入仓是否就代表已经获得海关批准? 只代表数据在海关系统中,并不代表已经通过了。 27. 需要打印海关备案回执单。 海关注册通过后,在打开企业注册备案申请页面上方选择注册回执打印。 查询——申请表查询——选择对应的查询类型以及查询起止日期。 您还可以通过单击来打印详细信息。 当您打开备案表时,您还可以打印上面的备案收据。 28、报关单位登记信息表中为何没有海关业务印章? 报关单位登记信息表出具地点须加盖公司印章。

29、公司没有英文名称,需要填写怎么办? 如果公司选择自己的英文名称,则黄色背景表示必填。 30、原产地证书已获海关审核,单一窗口显示待审核状态。 海关批文尚未发送至单一窗口,企业需耐心等待或联系海关补发(不影响业务)。 31. 印刷的原产地证书上有一个带R的字母。 只有变更后的原产地证书才会显示R,不会影响业务。 32、新建证书时提示公司信息查询失败。 在注册号维护菜单中,成功保存注册号后重新登录。 33、如何查询企业注册号? 您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注册-企业注册申请中查看企业注册号。 34、原产地证书备案由哪个检验检疫受理机构填写? 选择与所办理业务对应的检验机构。 35、原产地证书如被退回,证书编号将失效。 单一窗口自动生成的证书编号与使用的证书编号相同。 您需要手动更改证书编号并重新申请。 36. 原产地证书的价格条款可以修改吗? 新证书的默认 FOB。 东盟原产地证书不能修改,必须固定为FOB。 37、原产地证书申报获得批准,但经核查,证书状态被撤销。 刷新收据。 如果回执中没有错误信息,则说明存储成功。 38、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报提示内部服务错误。 调整上传附件的大小。 如果还不行,联系运维人员提交工单。 39、原产地证被退回,说明国家写错了,但公司坚称填写正确。 目的港和卸货港必须选择性输入,不能直接输入。 40. RCEP证书可以自己打印吗?

目前出口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RCEP原产地证书可以自行打印。

41、运输工具上传附件时,提示服务器内部错误。 请联系运维人员。 清除浏览器缓存并重新上传附件。 上传附件前,请确认附件大小不超过8M。 浏览器缓存和附件已处理完毕,但仍无法上传,需要提交工单处理。 42、败五,报关单转人工审核后,海关无法审核(提示监管性质与动态不一致)。 单一窗口显示监管性质为国际通航,海关系统查询显示监管性质未知。 问题主要是由于海关系统数据不一致造成的。 公司通过单一窗口运输申报-备案管理-船舶信息备案查询船舶信息,核对后发起变更申请并向海关申报。 海关审核通过后,重新报关即可解决。 (查询船舶登记信息,需要先明确登记时间后再查询) 43.“海运进出口口岸手续申报失败!海运进出口口岸手续申请失败,CDS明细信息【交通部接口调用异常】” 。 请先检查申报内容中是否有特殊符号,如单引号、&连接符、空格等。特殊符号不能申报,附件大小超过8M也会导致接口问题。 44. 本次航次没有公布航行计划。 若航次计划未获批准,请继续下一步。 请确认航次计划是否已获批准。 45、向移民局申报出入境/口岸证件失败! 查看错误详细信息[需要联系电话]。 您需要打开填写提示来查看哪些联系电话没有填写。

46.未办理海运入境口岸手续。 回复回执:不予船舶进港手续。 上一个端口未填写。企业新闻中最后一个端口选择的端口码错误。 请选择另一个具有相同中文名称和不同代码的端口。 47、船舶运输工具未向海关申报的。 回执为:正常进出(口)型。 根据到港航次,未找到相应的进(港)申报单。 进境(口岸)单证申报——进境/口岸进境报关单中的进境(口岸)单证申报未经海关批准。 48、清关已完成,但出口联系单海关意见显示未获批准,无法发送出口联系单。 直接使用最后一次声明的数据修改时间来声明。 最后一次申报为出境申报。 这次只报告了出境申报。 结果显示没有通过,无法处理。 需要到现场开具出口联系单。 49.海运出口口岸手续申报失败! 海事进出口手续请求失败,详情:【接口服务执行失败,‘null’附件上传错误】。 上传附件文件时出现问题,请重新扫描或重新上传。 50、单一窗口船舶登记变更船舶名称时,申报显示申报失败,船舶已登记。 单一窗口不支持已注册船舶通过单一窗口重新注册。 确认海事系统中船舶信息发生变更后,进入单一窗口-运输工具申报-备案管理-船舶信息备案-海事数据导入-查看是否有最新船舶信息且信息正确。 直接暂时保存。 如果信息修改错误,可以暂时保存。 51、海关注册登记号码与注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不符。

导入船舶数据时,会带入注册船舶的企业登记号,而不是申报企业登记号。 企业可直接将海关备案号修改为企业备案号暂存并直接申报。 52、清关已完成,但出口联系单上海关意见显示未获批准。 如果企业多次申报通关,报关状态栏会显示红色,需要反向通关,然后再次通关。 53、运输工具各检验单位申报成功后,船舶申报记录无法查询,但可在历史申报记录中查找。 请检查查询的到达时间是否与申报的到达时间一致。 54、退回物资无权向关区申报。 这是由于企业申报的关区与企业退料登记的关区不一致造成的。 55、申报的原始舱单被海关退回,回执为:舱单运输车辆无预测移动,海关审核不通过。 舱单运输车辆尚未申报船舶预报状态,船舶代理需先报告船舶状态。 56. 原始舱单不能删除或更改。 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状态为海关已接受申报时,即可提出变更申请。 57. 删除供应和装载清单。 如果您尚未申报理货报告,可以直接申请删除。 如果您已申报理货报告,则需要先删除理货报告,然后再申请删除装货清单。 只有成功删除加载清单应用后,才能申请删除预置清单。 58、货物报关单所附单据上传附件时,提示签名验证失败:XXX文件验证错误。 公司电脑的客户端控制版本需要更新。 59. 无法选择附带文件功能。 在进出口报关一体化-报关类型-选择无纸化通关,附件单证上传功能变为可点击。

60、货物信息录入报关单并暂存后,输入新的货物信息后无法查看之前的货物信息。 输入货物信息需要按回车到最后一栏,再按回车保存(非法检查输入免税模式,合法检查输入目的)。 61、货物属性中没有散装危险化学品、包装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选项。 请清除浏览器缓存并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并加载页面。 62. 报关单申报状态:待处理,收货详情:海关无法派送订单,请联系海关处理。 数据已发送至海关,企业需联系海关进行处理。 63、两步报关单不显示清关,但海关系统显示清关。 此问题需要企业联系海关将清关收据发送至单一窗口。 64、检验检疫无纸化上传的信息现场海关无法查看,单一窗口显示入库成功。 仓储代表数据已发送至海关,需要海关内部反馈处理。 65、发起改单显示海关成功收到,但现场海关无法查看改单申请记录。 海关有一个新的订单更改界面。 点击新订单变更界面即可查看。 66、申请修改订单结果显示重量大于舱单未核实重量。 您需要确认舱单数据是否发生变更。 修改订单的报关申请记录与舱单重量不符。 六十七、进口报关单合同协议号字数限制。 合同号太长,无法输入完整。 征求海关意见后,可填写在备注栏中。 68. 自行申报、自行缴费须满足哪些条件? 1、报关类型为无纸化清关,否则订单退款; 2、报关企业所在关区已开通“自主报税”模式。

69、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是否为XX银行。 开户银行名单中的部分银行是可以签订合同的银行。 如果列表中没有找到您,您可以输入关键字(例如邮政银行的邮政编码)来查看是否有该银行。 如果没有相应数据,您不能使用该银行签订合同。 70、报关单已审核,在单一窗口中找不到相应的税单信息。 需要等待海关税单数据发送至单一窗口。 71、单一窗口长期未收到海关税单。 企业需联系现场海关重新计算税款,然后登录单一窗口查看。 72. 付款失败 - 付款请求未能通过海关审批。 根据回执内容判断处理: 1、(接收错误;消息xxxxx)企业需向海关反馈。 73、启用系统权限和未启用系统权限纳税的区别。 未启用:当前企业所有经营者(已成功注册单一窗口并绑定卡)拥有企业所有相关领域及所有协议的业务操作权限(包括查询、支付申请、付款确认、保函)查询、布局文件打印))。 如果未启用系统权限,则无需启用高级设置: 在使用“启用系统权限”选项之前,操作员必须被授予区域和协议权限。 根据授权结果,运营商可以进行相应的业务运营控制。 请先进入高级设置。 、建立部门、角色并分配权限。 74、消费单位希望能够独立打印税单。 目前不支持消费单位打印税票,只能由收发货人打印(此问题需要重新确认海关业务是否变更)。

75、申请事宜:我在单一窗口发起→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回执:待处理,海关无法派单。 需要联系海关进行加工。 76、报关单已审核,纳税时找不到报关单对应的税单。 首先确认是否签署了三方协议以及是否签署了对应关区的报关单。 签订三方协议后仍无法查询对应税单,需要确认是否启用了带系统权限分配的三方协议。 三、海南特色申请 问题77、哪里可以申请零关税运输和游艇主体资格? 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海南特色申报-零关税区-交通及游艇栏目申报。 78、学科资格申请通过后怎么办? 需要先办理海关备案,然后办理电子口岸IC卡。 79、如何注册零关税企业账户管理? 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中央标准申报-加工贸易-海南零关税设备、运输及游艇栏目进行登记。 80、零关税企业完成信息备案并被海关退税,表明其不属于优惠企业。

您需要先申请企业法人资格核准。 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优惠企业名单。 此时,报关单将不会被海关退还。

81. 申报时可以选择享受双重企业。 什么是双重企业?

双享受企业是指同时通过零关税运输、游艇、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申请审批的企业。

82. 在哪里可以查看清关和物流状态?

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可在特色应用中查询通关物流信息库,或关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微信公众号可在特色应用中查询通关物流状态查询服务。

83. 我是货主,我如何要求我的代理人帮助我操作码头无纸化系统?

登录海南特色应用无纸化模块,通过代理委托功能,货主可以将提单委托给指定的代理公司。

84、企业已在终端缴费,为何终端无纸化系统仍显示费用未缴?

因为终端处理完账单并支付后,终端需要点击确认支付,然后数据会同步到终端的无纸化系统,这需要企业和终端的确认。

85、提单已被海关放行,但无纸化码头未收到放行单。

海口海关需要发送放行指令,终端才能收到。

86. 使用模板导入智能清单后无反应。

检查导入的Excel内容的格式。 无法使用带格式的数据。

87、公司正在使用智能舱单申报,但状态信息始终停留在已申报,且无后续收货。

请检查单窗口导入客户端是否正常启动。 重启测试连接没有问题后,开启发送和接收功能。

4、其他问题 88、我使用书签登录单窗口门户,突然打不开。 书签已过期。 请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登录,或在百度搜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登录。 89、使用卡介质登录,多次输入错误密码时,IC卡被锁定。

锁定时间结束后会自动解锁,之后即可正常使用。 如果您忘记密码,您需要前往中国电子口岸网站找回密码。

90、海关备案通过后,如何申领海关IC卡?

申请海关IC卡,需在中国电子口岸网站身份认证管理系统中申请网上注册。

91. 我公司已通过“单一窗口”提交备案申请。 还需要向当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吗?

如已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关单位注册信息表》,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海关在线审核材料。

92. 为什么我公司无法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专用应用中使用智能舱单模块?

智能清单模块需要单独激活。 如需开通此功能,需联系0898-95198提供材料并请工作人员帮助开通。

93、如何查询离岛免税限额?

关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微信公众号,在特色服务——离岛免税品数量查询中进行查询。

94、我公司是否符合零关税车辆、游艇申报要求? 拟进口“零关税”车辆、游艇的企业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等业务。 95、我公司可以享受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吗?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产、以“两头外”模式开展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外”模式开展服务贸易的企业。

96、海南零关税政策免征哪些税项?

符合零关税政策的企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97.哪些品牌、型号的车辆可以享受海南交通零关税和游艇政策?

按照《海关清单管理办法》执行。 只有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车辆、游艇清单》的产品才能实施“零关税”政策。

98. 申请获批后,哪里可以购买零关税汽车? 企业需要自行寻找购车渠道。 单一窗口仅是申报平台,不提供购车渠道。 99. 购买的零关税汽车,进出内地的车辆如何管理?

对于往返内地的“零关税”车辆,如果是“点对点”或“快速回程”,则在内地停留不受天数限制; 若非“点对点”或“回程”,每年在内地停留总时间不得超过120天。 天空。

100.“零关税”货物可以转让吗?

原则上不能转让; 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必须征得海关同意,并在转让前办理相关手续。

转让时,须按规定征收国内增值税、消费税。 转让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单位的,须按规定补缴进口相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