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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烟草烟雾不同,竟是快递交易员!

使用网店后台方便修改价格

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

进行非法交易

一年多

销售电子烟烟弹获利12万余元

被抓后

她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试图掩盖真相

……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网店转售销售额突破百万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字无关

30岁出头的张女士是一家担保公司的业务经理。 下班后,她开了一家网上商店来打发空闲时间。 店里出售的商品种类不固定,往往出售热门产品。

2016年夏天,张某出国旅行,看到很多人吸电子烟。 出于好奇,她前去了解该产品。 原来,这是一种新型电子烟烟弹。 与传统烟草不同,它的烟雾不是通过直接燃烧烟草产生的,而是通过烘烤和加热产生的。 该产品一经推出,迅速占领了全国40%的市场份额。

这个信息刺激了张先生的商业神经,他相信这款电子烟烟弹很快就会在中国流行起来。 她立即​​前往商场寻找物资。 很快,她找到了一位会说中文的烟贩,双方约定通过微信订购并进行快递交易。

回国后,张某将这款产品放到了自己的网店上,无论是销量还是收入,都让他欣喜若狂。 她以每件约300元的价格购买,并以约330元的价格出售。 经查,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张某通过倒卖电子烟烟弹的差价赚钱,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声称不了解电子烟烟弹成分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字无关

2017年7月1日,张女士发现她所销售的电子烟烟弹已无法上架该网店货架,平台官方还强行删除了与该产品相关的所有产品链接。 她知道“出了什么问题”。

张女士去找同事询问,同事告诉她,她销售的电子烟烟弹中含有烟草成分,销售烟草需要专卖许可证。

他销售的产品是烟草,但他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 现在平台官方已经实施全面管控。 如果他继续这样做,那就是违法和犯罪的。 张先生明白自己不能再继续销售该产品了。 然而,高额利润的诱惑让她选择了冒险。

既然不能公开买卖,那就另想办法吧。 她在自己的网店里放了“日版个性指甲油”和“一元自助拍照”的链接。 前来购买电子烟烟弹的顾客只要拍照后备注即可通过改价进行非法交易。 张是个聪明人,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

2018年9月底,一名姜姓男子因涉嫌倒卖电子烟烟弹非法经营被警方抓获。 其上游的张某也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 同月,张受召。

张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在网上销售电子烟烟弹的事实。 但她辩称,自己并不了解电子烟烟弹的成分,且在2017年7月平台强制下架该产品后,她只在网店上销售化妆品、游戏机等其他产品,并没有涉及电子烟烟弹。 烟弹销售。

该案移送姑苏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徐蓉审理。 除了这些文件之外,还有一张光盘,记录着张某网店的所有交易记录。

徐蓉仔细查阅案卷,结合侦查机构提供的数据光盘,发现2017年7月1日之后,张某的交易链接中并未出现“电子烟烟弹”字样。 从表面上看,张某说的是真的。 然而,在数以万计的庞大数据中,一个特殊的情况吸引了徐蓉。 这些所谓的“个性化指甲油”和“1元自助拍卖”的成交价格与她此前出售的电子烟烟弹的单价相同。 整数倍。

一方面是高度识别的数据,另一方面是张否认自己的商业行为。 谁在说谎? 专业又细心的徐蓉再次打开了数据光盘。

自我收集证据让数据“说话”

检察官正在筛选数万笔交易数据并比对记录

为了查明2017年7月1日后张某是否通过“定制”、“自助拍”等环节销售过电子烟烟弹,徐蓉整理了12万笔订单的买家信息和交易状态。 排除“个性化定制”和“1元自助拍”中与电子烟烟弹销售价格明显不同的订单。 同时,永远不会有“电子烟弹”、“1元自助拍摄”、“个性化定制指甲油”。 购买记录的买家排除。 数据逐渐清晰起来。 除了单价倍增之外,她发现购买过电子烟烟弹的买家在产品下架后还多次通过“定制指甲油”、“自助拍摄”等环节进行购买。

根据调查结果,徐蓉制作了详细的补充证明提纲,并要求调查机构获取张某出售上述链接的所有交易订单明细,以查明是否存在价格变动情况。 同时,一些买家被要求出示证人证词。 考虑到大多数买家身在异地,取证不便,允许侦查机关通过电话录音、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

据张介绍,这款电子烟烟弹有不同口味。 买家购买时会有备注。 但调查机构获得的交易单明细注释中仅包含深绿色、浅绿色、浅蓝色、紫色、银色。 等了颜色的评论,却没有评论味道,与医院技术科的同志商量好自采方案后,徐蓉决定登录张氏网店后台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

在多角度同时录音和录像的见证下,张某的网店后台开通了。 徐蓉发现,账户上显示的数据比调查机构提供的更为详细。 有些订单上不仅有买家购买时留下的口味备注,还有电子烟烟弹的产品介绍。 这些链接不仅是张某销售电子烟烟弹的证据,也直接推翻了她不知道产品成分的说法。

讲法讲理促认罪认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字无关

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辩护人以案中电子烟烟弹并非烟草特种产品为由提出无罪抗辩。 除了介绍《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外,检察官还列举了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17年10月2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卷烟新产品鉴别检查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张某销售的这款电子烟烟弹是香烟,属于烟草特种产品。 为了巩固证据,徐荣还专门咨询了江苏省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查明最新海关单证中的烟弹与本案烟弹是否相同,为本案提供了文件参考。

在检察官的法律解释下,张某承认自己知法犯法,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现在后悔不已。 她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

10月22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此案将于稍后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