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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新型网络性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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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9日晚,男子李爽(化名)与15岁女孩曾小丽(化名)聊天,很快提出裸体视频聊天请求。 起初曾小丽不同意,后来李爽表示愿意出3000元裸聊,曾小丽无奈接受。

然而,两人裸体视频聊天后,李爽并没有支付3000元。 7月6日,李爽再次通过QQ联系曾小丽,要求再次与他进行裸体视频聊天,否则他将把之前拍摄的裸照发布到网上。 曾小黎年纪还小,怕照片泄露,只好答应。

7月12日,李爽继续使用QQ向曾小丽提出裸体视频聊天请求。 聊天过程中,李爽还要求对方完成不雅行为,并要求对方自己进行不雅行为。

7月15日,李爽再次通过QQ给曾小丽发信息,要求裸视频聊。 他提出如果曾小丽和他有几次裸聊视频,他就删除手机里保存的裸聊视频,但曾小丽还是接受了。

多次裸聊后,李爽并没有停下来。 直到曾小丽的父亲无意中发现了两人的聊天记录,他才终于报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爽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网络聊天获取被害人的裸露视听资料,然后利用机会威胁、强迫被害人做出猥亵行为供其观看。 其行为已构成强迫猥亵罪。 李爽强行猥亵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如果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遂以强迫猥亵罪判处李爽有期徒刑3年。

利用网络强制猥亵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性侵行为。 虽然其形式上与传统的猥亵罪不同,但它同样采用胁迫手段对受害人形成心理胁迫,严重侵犯受害人的人格权和身心健康。

这里提醒一下,不要裸聊,不要裸聊,不要裸聊!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人民法院对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