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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奇虎360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维持原判

这意味着360将补偿腾讯500万元。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数消费者更关注软件功能,较少关注软件是否符合商业道德,这一判断将对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行为起到指导作用。

“三Q大战”落下帷幕,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去年4月,腾讯诉360

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60败诉,被责令向腾讯公司赔偿500万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

因为这个案子是第一个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二审案件,由于涉案公司名气大,索赔金额高,被称为“第一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奇虎、奇智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QQ软件的运营模式,其根本目的是依托QQ软件用户群体,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的贬损手段,推广360保安, 从而增加自身的市场交易机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为自己谋取竞争优势的经营机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腾讯对判决的回应是,互联网安全软件是一个新兴领域,用户与软件厂商信息不对称严重,滥用技术侵害用户和同行权益的现象频发,违规成本相对较低,不正当竞争严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明确了互联网合法竞争的界限,有利于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我们相信,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将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还将不懈努力,推动互联网行业不断进步。"

虽然360后来对最高法院的判决表示了敬意,但还是在致全体中国网民的公开信中表示遗憾:“今天,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创新,对于众多创业者不断前行,还有几句话要说......像腾讯一样,利用自身丰富的资源,采用“抄袭+捆绑”的手段,挤压创业公司的发展空间,切断创业公司的生存,创业公司应该怎么做?此外,“我们担心该判决可能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其市场地位,削弱初创企业的创新动力,并进一步挤压初创企业的生存空间。"

360遭遇了马年的第三次失败不

少网友表示,“加上今天在与腾讯的纠纷中败诉,这是奇虎自2014年以来第三次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败诉。“前两起官司败给了金山和百度。

2月14日,在金山案中起诉360恶意

卸货金山毒霸,北京西城法院一审判决360公司败诉。然而,同一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裁定,诱导用户在金山弹窗中卸载360软件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百度与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案件中判决奇虎360败诉。

与今天“三Q大战”的终审相比,前两起案件显然没那么出名。腾讯加360覆盖了中国近一半的互联网用户。

对此,盛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于国富表示:“对于本案来说,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探索安全软件的行为边界。目前,在许多企业案件中,没有达到补填的法律原则(必须赔偿被告的损失)和惩罚原则(损失之上的处罚金额)。虽然500万元的罚款已经很高了,但能否“补”还很难说,更别说罚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