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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中购得50套盗版加密狗获刑一年半

他是一名医疗设备维修工,却购买了50套盗版加密狗(破解版密钥,可以通过CT、血管机、超声等医疗设备身份认证系统验证的数字证书)进QQ群,进行卖出。 盗版加密狗可以在未经医疗机构内部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打开医疗设备安全系统的“门”。 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12日,被告人刘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2022年2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销售破解版医疗器械密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立即立案侦查。 同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归案。 很快,案件移送普陀区检察院,检察院立即启动疑难复杂案件分拨机制,选派精干人员办案,指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

刘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医疗设备维修工。 他坦言,“这些加密狗主要是用来辅助维护的,由于近年来医疗设备防护措施的升级,进入医疗系统的维护界面需要授权,加密狗主要起到破解的作用。” ”

2020年9月,刘某在“医疗设备维修”QQ群中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50套盗版加密狗。 每套由一个读卡器和一个芯片组成。 使用时,只需将USB 连接至医疗设备主机,并在自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预设的密码即可完成身份认证。 “这些加密狗插入普通计算机时不会做出反应,也无法看到里面的内容。只有插入已建立的医疗设备主机时才能识别它们。” 刘表示,他不知道盗版加密狗的生产情况。 过程,只需知道它对于维修医疗设备至关重要。

“设备的维护需要测试、查看操作日志、确定故障来源,有时还需要重新安装系统、更换电子模块。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安全系统验证来实现。” 刘将这些加密狗以每个数千元的价格出售。 为了网上高价出售,一位下游买家表示,他已经使用加密狗为客户重装系统20多次,总共收费5万多元。

据医疗设备厂商反映,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品加密狗只授权给经过认可的内部人员或者发放给签订协议的客户维护人员,绝不会对外销售。

除了销售加密狗外,刘还获取并销售医疗设备在线代码计算器软件(用于维护的密码生成软件)以及注明版权声明并确定版权所有权的维护专用说明书。 这些都被他利用了。 整理好后放入网盘,通过共享网盘链接进行交易。

虽然事实已经清楚,但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如何量刑,还需要认真研究和判断。 为此,普陀区检察院多次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法院经讨论认为,刘某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销售加密狗的行为,故意避开权利人保护著作权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涉嫌犯罪。

“技术保护措施是权利人保护和管理作品著作权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可分为接触控制措施和著作权保护措施。其中,接触控制措施一般采取身份认证软件、密码验证等形式程序等,其主要作用是防止他人未经许可访问作品,就像权利人给作品加了一把“锁”,公众只有向作品申请才能浏览和使用该作品。密钥(密钥工具、用户名、密码等)的权利持有者。” 检察院相关人士解释称,本案中,该公司为了保护其维护软件及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和系统安全,专门开发了安全防护系统软件,并部署于医疗设备终端; 用户必须首先登录安全防护系统,并使用相关公司授权的加密狗工具,并通过系统的身份认证,才能解锁隐藏、受限的软件功能和加密文件。 因此,加密狗的本质是公司为保护版权而采取的访问控制措施。”

“刘某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他人销售、提供破解的加密狗,属于间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一般来说,直接破解技术措施属于直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隐藏在幕后、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用于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设备、部件或者技术服务属于间接规避行为,直接规避往往只有一个侵权人,而间接规避则可能引发下游人的连锁侵权,侵害被侵权人的权利。版权所有者。更重,”检察官补充道。

“对于刘某销售盗版加密狗的行为,我们也排除了将其认定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情况。”检察官表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主要规范的是小规模销售盗版图书、光盘等行为。”其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但刘某的行为导致医疗设备上的维护软件处于“门户开放”状态,允许他人随意访问和使用加密文件,下游购买者基本都是医疗设备的专业维护人员“销售侵权复制品”并非普通人,并不能充分、准确地评价上述行为,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指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后销售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文/张艺朱鹏金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