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原则
4个焊接符号
5 焊接符号在图纸上的表示和标注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常用焊接方法代号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签示例
1 一般适用于所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基于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4-1988 焊缝符号表示方法
GB/T 5185-2005 焊接及相关工艺方法规范
GB/T 12212-1990 技术图纸上焊接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
3 一般原则
3.1 焊接标记应清楚地标明所要描述的焊缝,不应在图纸上添加过多的注释。
3.2 焊接符号一般由基本符号和引导线组成。 必要时还可以添加辅助符号、补充符号和尺寸符号。
3.3 焊接符号包括用于焊接标记的所有符号、代码和数据; 焊接标记包括焊接符号的标记和各种说明。
3.4 常用焊接符号的采用和标记应按本标准及GB/T 324、GB/T 12212的有关规定执行。
3.5 在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中,一般不规定焊接方法(技术条件中应注明焊接的技术要求)。 工艺部门确定具体的焊接工艺(包括焊接方法)。 如有必要,焊接方法应在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中规定。 也可给出焊接方法。 焊接方法的标注按GB/T 5185执行。常用焊接方法代号见附录A。
4个焊接符号
4.1 基本符号
4.1.1 基本符号是表示焊缝截面形状的符号。
常用基本符号见1。
常用基本符号
4.1.2 焊接标记时,必须标记焊缝的基本符号。
4.1.3 对于需要坡口的焊缝,当设计对坡口形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技术图纸中绘制焊缝坡口截面图,并明确要求; 设计时应对坡口形状有特殊要求。 如无特殊要求,不在技术图纸中规定,应由工艺人员在工艺文件中予以明确。
4.2 辅助符号
4.2.1 辅助符号是表示焊缝表面形状特征的符号,见表2。
表2 辅助符号
4.2.2 焊缝表面无要求时,不标注辅助符号。
4.3 补充符号
4.3.1 补充符号是用于补充焊缝某些特征的符号,见表3。
4.3.2 当焊缝具有表3所列特性时,必须标注相应的补充符号。
表3 补充符号
4.4 尺寸符号
4.4.1 常用尺寸符号见表4。 表中各尺寸符号应在图纸中标出具体数值。
表4 焊缝尺寸符号
4.4.2 确定焊缝位置的尺寸不在焊缝符号中给出,但在图纸上标注。
4.4.3 当塞焊缝和坡口焊缝有斜边时,应标注孔底尺寸。
5 焊接符号在图纸上的表示和标记
完整的焊接标记除上述基本符号、辅助符号、补充符号、尺寸符号和数据外,还包括引导线和必要的说明。
5.1 引导线
引导线一般由一条带箭头的引导线(箭头线)和两条基线(一条是细实线,一条是虚线)组成。 两条基线线之间的间隔为2b(b为视图轮廓线的宽度),见图1。参考线一般应与图案的底边平行,但也可以与底边垂直在特殊条件下。
5.1.1 箭头线与焊缝的关系
a) 焊缝在箭头一侧:如图2(a)所示,即箭头线指向焊缝;
b) 焊缝在非箭头侧:如图2(b)所示,即箭头线指向焊缝的背面。
图2 单角焊缝T形接头
5.1.2 箭头线位置
a) 箭头线相对于焊缝的位置一般无特殊要求,但在焊缝标记时,箭头线应指向有坡口一侧的工件,见图3。
b) 必要时允许将箭头线弯曲一次,见图4。
5.2 焊缝在图纸上的表示
5.2.1 除点焊、缝焊、塞焊、槽焊以外的各种焊缝,在图纸上显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可见焊缝的纵向可用2b~2.5b等粗实线表示(可采用与黑色不同的颜色),见图5(a);
b) 隐形焊缝的纵向可用粗虚线表示,厚度范围为2b~2.5b,见图5(b);
c) 焊缝截面应根据焊缝实际截面形状绘制并涂黑,见图5(c)。 如有必要,可在焊接前用细实线画出坡口形状,见图5(d)。
5.2.2 点焊缝、缝焊缝、塞焊缝和槽焊缝在其径向位置和纵向位置应用粗实线“+”表示。
它应该用细点和划线表示,例如参见附录 B,表 B.1,序列号 15。
5.2.3 若焊缝在一张视图上已明确表示,则在其他视图上允许省略。
5.3 基线上基本符号的表示
5.3.1 常用基本符号的绘制方法及比例见表5。
表5 常用基本符号的绘制方法及比例
5.3.2 基线上基本符号的表示
a) 若焊缝在箭头一侧,则在基准线细实线一侧标记基本符号,见图6(a);
b) 若焊缝位于接头非箭头侧(即看不到焊缝),则在参考线的虚线侧标记基本符号,见图6(b);
c) 对称焊缝和双面焊缝标注时,虚线基线可省略,见图6(c)。
5.4 焊缝标记原则
5.4.1 当焊缝已图形绘制在图纸上时,应同时标注焊缝符号,见图6。
5.4.2 各符号相对于基线的位置如图7所示。
图 7 符号相对于基线的位置
5.4.3 尾部符号标记在箭头线尾部,与基准线对称,开口90°。
5.4.4 基准线上标注的各种焊接符号的位置和方向不随箭头线方向的变化而变化; 尾部符号所标注的内容不会随着尾部方向的改变而改变上、下、左、右的书写顺序。
5.4.5 当基本符号(辅助符号、补充符号)标注在基准线下方时,其方向应与标注在基准线上方时的方向对称。
双面符号只能标记基础件一侧的焊接,而双面符号不能用于基础件两侧的焊接,见图8。
5.4.7 焊接标记的焊接符号应符合5.3.1的规定,其数字、字符的类型、字宽、字高应与附图中相应的数字、字符一致。 在CAD图纸中,允许存在软件锁定的焊接符号和字符尺寸。
5.4.8 当需要标注的尺寸数据较多且难以区分时,应在数据前添加相应的尺寸符号。
5.4.9 焊接符号的标注应尽可能简化。
5.4.10 当基本符号右侧无标注且无其他说明时,表示焊缝在工件的整个长度上是连续的。
5.4.11 当基本符号左侧无标记且无其他说明时,表示对接焊缝必须完全焊透。
5.4.12 当焊缝段(点)数量无严格要求时,允许省略。
幻灯片 27
5.4.13 焊接符号中尾部符号后的数字(不带括号)表示焊接方法,括号内的数字表示焊接部位数。 参见附录B表B.1第3号示例。 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虚线基线和括号“(N)”可以省略。 参见附录B表B.1第4号示例。
5.4.14 在焊缝符号中标注交错对称焊缝尺寸时,允许在参考线上仅标注一次。 例如,参见附录 B、表 B.1、第 6 项。
5.4.15 当同一张图中所有焊缝相同且其位置已用图解清楚表示时,技术要求中可统一使用符号。
显示或使用文字说明,例如“所有焊缝均为5”; 当部分焊缝相同时,可采用同样的方法,但其余焊缝应在图纸中明显标出。
5.4.16 焊缝段(点)的特殊分布要求(如:左右对称、焊点均匀分布)可在尾部符号处以文字简明表述。
5.4.17 必要时,可给出焊条或焊丝的牌号,并标记在基本符号相反一侧参考线的上方或下方。 参见附录 B 表 B.1 中序列号 23 的示例。
5.4.18 在同一张图中,当几个焊缝的坡口尺寸和焊接符号相同时,可采用在焊缝符号末尾添加相同数量焊缝的方法,以简化标注。 对于其他形式的焊缝,仍需单独标记,例如见附录B表B.1、编号2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常用焊接方法代号
焊接方法代号按GB/T 5185执行。常用焊接方法及其代号见表A.1。
表A.1 常用焊接方法及其代号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注示例
常用焊接标记示例如表 B.1 所示。
表 B.1 焊接标记示例